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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90
为持续改善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前广东省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2017-2020年)》(下简称《行动计划》),拟在全市开展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下称“VOCs”)污染减排工作,重点整治家具制造、纺织印染等13个行业。
重点整治13个行业
此次行动计划的整治范围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生活服务业等13个重点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根据省VOCs整治名单和固定源VOCs排放情况更新调查结果予以调整,并于每年3月底前印发实施。
2018年100%完成整治
《行动计划》显示,具体落实时间表为,各镇区列入2016年度省、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须于2017年整治任务完成率达到70%以上,2018 年整治任务完成率达到100%。2018年新增市级重点监管企业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19年新增市级重点监管企业须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逐步建集中喷涂“共性工厂”
《行动计划》还表示,针对家具制造业、表面涂装行业的中小规模企业多、工厂分散、VOCs排放突出等实际情况,由各镇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治理的实际需要,逐步建设行业集中喷涂“共性工厂”。
特别是大涌镇、沙溪镇的红木家具制造,港口镇的板门制造,东升镇的办公家具制造,小榄镇、东升镇的五金表面喷涂,东凤镇、南头镇的小家电制造等,通过建设 “共性工厂”的方式,有效化解中小型企业VOCs治理难度、成本高、排放不达标等问题。同时,各规模以下企业除采用水性、低挥发性涂料的工艺车间外,其他溶剂型涂料涂装、烘干等相关工艺车间须于2020年底前逐步淘汰关闭,相关工序集中到“共性工厂”进行加工。
城市核心区不再批建高VOCs排放项目
该市还将全面加强涉及VOCs污染行业的项目环评审批,明确涉VOCs项目执行的排放标准,拟2017年底前出台涉VOCs排放项目严格环保准入政策。如城市功能核心区(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生态发展区(五桂山)内不再审批(或备案)新、改、扩建的使用溶剂型涂料涂装工艺、使用溶剂型油墨印刷工艺等高VOCs排放项目;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批(或备案)除共性工厂外的使用溶剂型涂料涂装等相关工艺的规模以下企事业单位的项目。